(適用期間:西元2011年11月至西元2012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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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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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教育部100年10月13日臺技(四)字第1000183775號、100年10月14日臺高(一)字第1000183322號、長榮大學100年10月27日長大教字第1001400159號函核定在案。
- 各梯次名額係依本會100年10月14日第2次常務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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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次別 |
因海外各地區僑情不同、學制差異性大、受理報名及審核資格作業期程不同等因素,本學年度按「個人申請」及「聯合分發」管道分梯次依序辦理分發。
個人申請制: 除馬來西亞春季班結業生及緬甸生外,其餘地區僑生(含港澳生)皆可申請。
聯合分發制:
第一梯次:馬來西亞(持華文獨中統考文憑)
第二梯次:馬來西亞(STPM/A-LEVEL/O-LEVEL/SPM)、一般地區(歐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及其他免試地區)。
第三梯次:海外測驗(日本、韓國、菲律賓、新加坡、泰北、緬甸、海外臺灣學校高中畢業生及澳門及澳門)。
第四梯次: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秋季班結業生。
第五梯次: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馬春班結業生、印尼輔訓班結業生、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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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 (一)個人申請
- 個人申請制校系不分類組別招生。參加個人申請制者,應依欲就讀校系意願由高至低於申請表依序填寫最多3個「個人申請志願」。
- 申請人繳交之書面備審資料經分轉各志願校系審查後,依據教育部核定各校系招生名額、各校審查結果及各生選填志願序辦理分發。
- 「個人申請」未獲錄取則進入「聯合分發」,並依申請人所持文憑及申請類組別採計分發分數。故參加「個人申請」者應在申請表上明確勾選「聯合分發」之採計方式,亦須選填並繳交聯合分發校系志願表(卡)。
(二)聯合分發
- 請依自己的志向、興趣作為選填志願之考量,並依就讀意願高低依序選填最多70個志願。
- 本會依常務委員會議決議之最低錄取標準及各梯次之分配名額,按申請學生之分發分數由高而低暨其選塡志願序進行分發。
- 除申請第二、三類組者得互相跨類組選填志願外,餘皆不得跨類組選填志願,其間如有跨組之志願概不予採認。
- 「聯合分發」係分5梯次作業。因前一梯次分發後剩餘名額可流用至下一梯次使用,故所屬申請梯次名額為「0」而前一梯次配有名額時,亦可考慮選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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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海外僑生及港澳生申請來臺就讀研究所碩士班校系一覽表
各公私立大學各學系研究所招收全球各地區僑生及港澳生名額查詢系統
(西元2012年秋季入學適用) |
系組名稱關鍵字查詢 | 查詢碩士班 | 查詢博士班 |
各學校名稱分別查詢 | 查詢碩士班 | 查詢博士班 |
海外聯招會西元2011年秋季入學碩、博士班僑生及港澳生志願選填及申請說明
(適用期間:西元2010年11月至西元2011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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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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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教育部99年10月20日台技(四)字第0990177800號及99年12月2日臺高(一)字第0990203760A號函核定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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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注意事項 |
- 本系統所列各校系招生名額係專供僑生及港澳生選填。申請人應依欲就讀校系意願由高至低依序填寫至多3個校系志願。
- 申請者除依簡章規定繳交「僑生基本資料」及「系所審查資料」規定之系所申請表、大學(研究所)畢業證書、成績單、碩士論文(限申請博士班者繳交)外,有關各學系另行規定應繳交資料,請參閱本會名額查詢系統之「應繳資料」規定。
- 本會依據申請人所填校系志願,將申請表件分轉各校進行審查,按教育部核定各校系招生名額、各校審查結果及僑生選填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各校系得不足額錄取。僑生資格不符及未通過志願學校審核者不予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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